2006年8月2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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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人钱财不替人消灾的“女能人”法办
本报首席记者 仇健 通讯员 检诉宣

  早年,泰顺县泗溪镇人包某在女儿被拐卖后,得到了北京一位领导的大力帮助,这位领导还与包某亲切合影留念。谁料到,就是这张合影,竟变成了包某坑蒙拐骗的道具。日前,这个在泰顺号称能包办各种难事的“女能人”被泰顺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。  

  告状
  包某的女儿在十五六岁时,被人拐卖去了福建。因为案件牵涉到管辖问题,迟迟得不到解决,于是,包某开始频频上访。经人介绍,她在江西省赣州市遇到了当时从中央到江西去考察的一位领导。
  包某的遭遇得到了这位领导的同情,在其督办下,案件成功破获,包某的女儿被顺利解救,拐卖包某女儿的歹徒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。
  此后,包某上江西告状一事便在泰顺传开了,她也成了泗溪镇老百姓眼中的“女能人”。  
   
  合影
  包某是个有心机的人,她在与那位领导见面的时候,还乘机提出合影留念。那位领导欣然同意合影,还热情地亲手写下自己的办公室联系方式给包某。然而,这位领导怎么也想不到,这一切都会变成包某事后实施诈骗的筹码。
  手里握着合影,包某便自称是这位领导的干女儿,干起了收人钱财但不替人“消灾”的勾当。为了让自己的行骗过程更顺利,更容易骗取当事人的信任,包某甚至请人代写了各类文书,例如关于请求法院从宽处理某某的报告,请求公安机关“公正执法”尽快释放某某的报告等等。
   
  诈骗
  2002年10月,泰顺县凤洋乡洋头村39岁的农村妇女陈某的丈夫因把人打伤致死而被捕。陈某一时乱了方寸,整天想着能不能通过关系先把丈夫弄出来。经多方打听,陈某得知泗溪镇的包某很有“能耐”,于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了包家。
  陈某说明来意后,包某马上拿出那张合影,说自己是北京大官的“干女儿”,不管当事人犯了什么事,她都能帮忙把人“捞”出来。看着照片,陈某对包某深信不疑,把“将丈夫弄出来”的全部希望放在包某身上。
  从2002年12月中旬开始到第二年1月,陈某共交给包某和其表兄8万多元钱。包某每次开口要钱时都说,只要交了钱,马上就能放人了。可是,等了又等,陈某的丈夫一直没有消息。直到2003年12月,陈某的丈夫终于被释放了,但原因是证据不足,而并非是通过送财物、疏通关系等不正当途径被释放的。
  2002年,泗溪镇妇女苏某的丈夫因参与“六合彩”赌博而被劳教一年,救夫心切的苏某听说同镇的包某在中央有关系,于是上门找到了包某。
  送礼、请客,包某要钱的理由把苏某骗得团团转。2002年11月中旬到12月初期间,苏某先后分三次给包某送上了2.2万元现金。之后,包某的表兄谢某以同样的理由,又从苏某那里骗到了4.88万元。
  之后不久,苏某的丈夫果然被提前释放。但他告诉妻子,提前释放并不是因为包某帮忙,而是因为自己在劳教期间表现较好。这时,苏某才知上当受骗,但包某已不知去向。
  同样受害的还有泗溪镇的林某夫妇。2002年5月,林某的外甥在福建宁德出事,面临被判重刑。这事被包某知道后,她又开始吹嘘自己的“关系”硬,可以帮助林某夫妇把其外甥“救”出来。此后,包某便以各种理由从林某夫妇那里骗得大量钱财,但是林某的外甥最终还是被判了重刑。

  指控 
  据检察机关指控,在2002年5月至2005年11月期间,包某、谢某以能“走通关系”将被劳教人员或涉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释放、从轻处罚等为由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。其中被告人包某骗取人民币11.27万元(单独骗取3.25万元,共同骗取8.02万元)、被告人谢某骗取人民币17.96万元(单独骗取9.94万元,共同骗取8.02万元),两人构成诈骗罪,故依法提起诉讼。 
  据经办民警介绍,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开始调查此案,但包某等人拒不交代。案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跨度都非常大,民警花费3个多月时间,先后辗转江西、福建等地,才把案情调查清楚。 

  检察官提醒:
  出了事情,不少老百姓首先想到的是找关系说情,本案犯罪嫌疑人正好利用老百姓的这种不正常心理,仅凭着一张照片,就屡屡诈骗得手。
  老百姓一旦遇上法律问题,应当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去了解情况、解决问题。同时,要相信司法机关会做出公正的处理,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有效保护。盲目地委托他人,想通过走关系这种不正当方式解决问题,结果不仅解决不了问题,反而可能落入不法之徒的圈套,还败坏了社会风气,实不可取。